365房博士
您好!1、您的房子已经延期半年了!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,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,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,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,应予支持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,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,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。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,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;逾期不行使的,解除权消灭;2、如果变成二手房上市交易,差额是按照你能提供的发票做凭证的;3、请你速联系相关人士寻求解决办法。
365房博士
你好,这里是365新房中心,世贸公馆在售一期建筑面积约160-360平大平层现房,均价14500-15000元/平;在售二期建筑面积约120、133、134平高层,均价15000元/平。